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荣良先生、独立董事吕文栋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陈伟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所有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文胜、王 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5月10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22】16号),为支持公司发展,原则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该方案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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