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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44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9%)的股东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湘先进”)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5%),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602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7%;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68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湘先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2022年8月11日,新湘先进持有公司股份42,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9%,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4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5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67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995%。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602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7%;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68万股,即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8%。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为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敏感期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时所作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新湘先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新湘先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新湘先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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