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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002,92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0.47%;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035,12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1.05%;监事修丽娜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659,1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0.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监事修丽娜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胡培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0.12%;曹莉娟女士拟减持不超过2,258,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0.26%;修丽娜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64,000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减持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22年5月12日 -2022年11月11日),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莉娟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107,100股,胡培峰先生及修丽娜女士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减持前公司总股本,即860,529,50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2:2022年7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胡培峰先生作为激励对象,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00,000股,其持股数量由4,002,920股变动为3,802,920股,后续其拟减持数量由不超过1,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950,000股。

  注3: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公司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即849,733,364股。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董监高根据个人资金需要自主进行,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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