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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牌创投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9月16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和500万元认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承安58号集合资金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单位合计1,500万份,业绩比较基准7.8%/年,期限24个月,自支付日起计算,兑付日为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约定信托单位到期时核算支付收益。信托资金用于与浙江融创产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产城”)共同设立绍兴恒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臻”),其中本信托计划持有绍兴恒臻70%的股权及相关权益,并通过绍兴恒臻投向杭州云帆未来社区及存续投向其它符合投资标准的泉州融创宸东壹号、福州福清和璟公馆、芜湖融创北京路1號及嘉兴融创嘉望府等项目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融创产城承诺根据本信托计划项下交易文件的约定,对中融信托所持全部绍兴恒臻股权承担股权收购义务,以及信托计划项下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款项支付义务;融创产城已将其持有的绍兴恒臻30%股权转至中融信托,为融创集团、融创产城对本信托计划的股权收购价款支付义务提供让与担保;以及派驻项目公司董事和共管项目公司证照、印章、网银ukey等保障措施。

  根据该信托计划的今年第2季度管理报告,目前本信托计划项下的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6月30日,各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余额合计约11.20亿元,其中预售监管资金约9.63亿元,可用资金约1.57亿元。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收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承安58号集合资金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第1次临时管理报告》显示,自2022年8月11日(含该日)起,信托计划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预计展期不超过24个月,具体如下:

  近期受托人一直在与融创集团、融创产城等相关方沟通协商,以督促相关方及时足额履行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义务;但截至公告日,融创集团、融创产城等相关方仍未能如约足额履行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根据《中融-承安58号集合资金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封闭式)》第3.7条约定,因任何原因导致信托财产尚未变现完毕的,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且无须就此延期事宜召开受益人大会。

  目前融创集团、融创产城来函向受托人申请展期,申请展期的要点如下:

  1、期限变更:股权收购价款最终支付日不晚于2024年8月11日。

  2、付款安排:承诺于2023年2月11日前累计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 5.55 亿元(占信托规模的15.42%),于2023年8月11日前累计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12.55亿元(占信托规模的34.86%),于2024年2月11日前累计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22.55亿元(占信托规模的62.64%),至迟不晚于2024年8月11日支付《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剩余全部股权收购价款及应当支付的其他应付未付款项。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在收到股权收购价款及其他收入后,将以扣除信托费用(不包括浮动信托报酬)、税费、规费和债务后的信托财产为限,先按信托份额比例向投资人分配信托本金;如全部信托本金获得足额分配后仍有剩余,再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各受益人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信托收益占全体受益人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信托收益的比例向投资人分配信托收益。

  受托人将继续和融创集团、融创产城保持密切沟通,督促相关主体尽快履行全部股权收购价款的款项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着手主张权利、处置相关权益、行使担保权利等。

  截止本公告日,塔牌创投公司已分笔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合计85.50万元,信托产品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按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回收。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加强与中融信托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处置进程,尽快向本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该信托产品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根据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房企流动性普遍吃紧和今年初以来房地产销售受疫情反复及近期停贷断供风波等影响出现大幅下滑等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自2021年底起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操盘房企的资信和外部信用评级及增信保障措施等情况,不再考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截止2022年6月底,该信托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37.50万元。

  为防范地产类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了分散投资的原则,故单一产品投资金额不大,导致投资笔数相对较多,并且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起暂停了地产类信托产品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24笔,存量产品余额为25,5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2笔,存量产品余额为11,951.36万元。

  该等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完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且无银行借款及其他有息负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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