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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32,047,015.30元,该事项将减少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17,232.24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2022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利息: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期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3、抵债资产:预计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金额明细

  单位:元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2年半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32,047,015.30元,预计减少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17,232.24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22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44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起至2022年8月29日下午3:00止,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详见2022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报告或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注: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9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9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表决票》格式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回执》格式详见附件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青龙管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持 股 数 (股):                          股权登记日      2022年8月24日

  授权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议案和各子议案均进行了表决,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议案视为与总议案表达了相同的表决意见。

  2、参会但未提交的表决票,其各项数据均不计入统计结果。

  3、股东代表须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更改授权委托表决意见的行为无效。

  投票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于2022年8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现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代理本人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提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本人对其做出的表决意见均予以认可。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均进行了选择,以总提案授权指示为准。

  3、单位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       年     月     日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回     执

  截止2022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                    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4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骞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43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于2022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规范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的《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 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修订《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修订《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该工作规程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加强与规范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年初对相关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公司据此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于2022 年8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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