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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9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9,665,768.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2、自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0,435,073股为基数,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9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08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7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8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22年8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8月11日至登记日2022年8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 15-02 号

  2、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李瑞雪

  4、咨询电话:0979-896270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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