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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20,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合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8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顺德伊戈尔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佛山分行”)正式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禅银最保字第222113-1号】,公司为顺德伊戈尔与中信佛山分行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担保金额为5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担保金额为6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3、 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4、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5、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03月31日/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 经查询,顺德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三) 主合同债务人: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四)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77,000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6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信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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