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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7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推动公司进一步聚焦农业综合服务核心主业,有利于公司未来项目拓展和业务经营,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本次修订章程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号)。

  2022年1月18日,公司下属企业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多利”)、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爱普”)分别认购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发行的“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浙金·平湖祥源信托”)11,000万份、9,000万份,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2年8月12日,惠多利、浙农爱普与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奕资管”)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拟将所持的“浙金·平湖祥源信托”受益权分别以评估值112,065,076.71元、91,689,608.22元转让给“丰奕资管”。转让完成后,惠多利、浙农爱普不再持有“浙金·平湖祥源信托”项下任何受益权。

  2、关联关系说明

  丰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丰奕资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包中海、林昌斌、夏晓峰、姚瑶、曹勇奇、钱木水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 《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泓盛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AXL1W59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3号楼3楼

  丰奕资管的股权结构如下: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出资比例99%;浙江泓盛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出资比例1%,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丰奕资管总资产1,798.95万元,净资产1,750.00万元;2021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257.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丰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下属企业,丰奕资管系公司关联方。经查询,关联交易行为中不存在交易主体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丰奕资管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泓盛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投资”,为浙农控股下属企业)全资子公司。丰奕资管将通过自筹资金进行本次交易,必要时浙农投资将提供协助。浙农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桃花弄7号212室

  法定代表人:吴巧玲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农投资总资产368,482.30万元,净资产117,817.7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6.41万元,净利润7,350.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8日,惠多利、浙农爱普分别认购了浙金信托发行的“浙金·平湖祥源信托”11,000万份、9,000万份,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信托计划存续期为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惠多利、浙农爱普已收到“浙金·平湖祥源信托”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投资收益合计1,094.75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823号),根据评估资产的类型,对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单位投资期限在一年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资产,按评估基准日的产权持有单位可以享受的信托利益确认评估值。信托利益包含信托本金和信托收益,对信托本金按核实无误后的金额来确定,对信托收益数额根据信托收益的计算公式计算来确定。

  经评估,惠多利及浙农爱普评估基准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203,754,684.93元,增值额为3,754,684.93元,增值率为1.88%。其中,惠多利评估基准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0,0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112,065,076.71元,增值额为2,065,076.71元,增值率为1.88%;浙农爱普评估基准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91,689,608.22元,增值额为1,689,608.22元,增值率为1.88%。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各方

  转让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人: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转让标的

  惠多利、浙农爱普依据《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即分别对应11,000万份、9,000万份信托受益权。

  3、转让基准日

  转让基准日为2022年8月11日。自该日起,信托受益权由丰奕资管享有。自转让基准日起,丰奕资管成为信托计划的新受益人及委托人,由丰奕资管享有委托人及受益人的相关权利并承担委托人及受益人的义务。

  各方就主合同项下尚未分配的信托利益约定如下:转让基准日之前的信托利益归惠多利、浙农爱普所有,转让基准日起的信托利益归丰奕资管所有,具体数额按照主合同约定分配。

  4、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价格分别为112,065,076.71元、91,689,608.22元,合计203,754,684.93元。丰奕资管应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将转让价款划入惠多利、浙农爱普指定的银行账户。

  5、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之日起生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除因不可抗力或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确实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继续执行。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经营中公司做到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推动公司进一步聚焦农业综合服务核心主业,有利于公司未来项目拓展和业务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企业惠多利、浙农爱普将不再享有“浙金·平湖祥源信托”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拟转让的信托计划受益权不存在质押、抵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与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全资子公司,浙农控股的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75.42万元。

  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了推动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未来项目拓展和业务经营,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允性原则。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惠多利、浙农爱普签署的《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与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包中海、林昌斌、钱木水、陈志浩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2-5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上述议案1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8月2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前关注及遵守杭州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7,86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号)。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增加与关联方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800万元(含)。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额度为准。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企业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度为2,800万元(含),审批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7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表涉及的“截至目前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习友路华润大厦B座2904室

  法定代表人:吴映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商务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农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下属企业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0亿元、净资产为0.5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5,121.41万元,净利润2,031.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商品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号)。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号)。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2年8月11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亿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75.62万元。

  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收款回单及结构性存款计息清单。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增加与关联方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800万元(含)。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包中海、林昌斌、夏晓峰、姚瑶、曹勇奇、钱木水为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推动公司进一步聚焦农业综合服务核心主业,公司下属企业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浙金·平湖祥源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分别以评估值112,065,076.71元、91,689,608.22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杭州丰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企业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0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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