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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宗案件执行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执行结案的案件金额14.9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执行结案的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一、 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出具了(2020)京0111民特1207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执609号《执行通知书》、(2020)沪74执6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公司名下的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49,781,344元,占比为32.9792%的股权已经以人民币1,104,830,000元变卖给第三人天津德睦童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司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股权变更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金融法院出具的(2020)沪74执6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诉讼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临2020-067、临2020-072、临2021-076、临2021-091、临2021-097)。

  2022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1)沪74执恢96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内容如下:

  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2020)京0111民特1207号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依法执行,经变价质押担保股权,并划拨股权对应的孳息后,生效法律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规定,通知本案双方当事人,本案于2021年12月26日执行完毕。

  据此通知。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执行结案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三、备查文件

  1. 《执行结案通知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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