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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越秀高速公路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180202                          证券简称:华夏越秀高速REIT

  

  基金名称: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简称:华夏越秀高速REIT

  基金代码:180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份额变动性质:基金份额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 8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在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资管计划管理人的身份,披露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在本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52,317,557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0.4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80,349,994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0.04%。

  除上述披露的基金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战略业务和特色业务,不断践行金融机构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历史使命。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是因为认可优质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资产的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有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管理的资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已持仓本基金的资管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本基金中拥有权益基金份额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存续期业务办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基金份额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华夏越秀高速REIT基金份额29,965,887份,占基金份额总额的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华夏越秀高速REIT基金份额30,159,387份,占基金份额总额的10.0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在2022年8月1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买入华夏越秀高速REIT 193,5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增持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募集的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基金份额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29,965,887份(对应持有基金份额比例9.99%),其中持有的本基金13,500,000份基金份额处于限售状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30,159,387份,占基金份额总额的10.05%,其中持有的本基金16,659,387份基金份额不存在任何权益限制的情形,持有的本基金13,500,000份基金份额处于限售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资管计划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本基金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地址。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二二二年 八 月 十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二二二年 八 月 十 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博纳影业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博纳影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元/股,由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可比公司、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博纳影业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二、参与联影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影医疗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影医疗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88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联影医疗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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