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2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03051                                       公司简称: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第15号解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5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2年6月30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金额为1,665.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4万元。

  (二)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643.97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65.41万元,减少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665.4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98号)核准,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