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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 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2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新材料公司可获得拆迁补偿款107,595,840.00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收到拆迁补偿款的进展情况

  2021年3月31日,新材料公司收到首笔拆迁补偿款32,278,752.00元;2021年6月22日,新材料公司收到第二笔拆迁补偿款32,278,752.00元;2021年7月27日,新材料公司收到第三笔拆迁补偿款32,278,752.00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29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富春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2年8月10日,新材料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10,759,584.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料公司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共计107,595,840.00元。

  本次拆迁预计新材料公司将获得2,248万元的收益,其中1,250万元于2021年度已确认收益,998万元于2022年8月确认收益。拆迁收益仅为新材料公司内部测算,拆迁补偿款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实际收益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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