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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和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652,020.45元,同比增长21.32%;实现利润总额 105,309,683.02元,同比增长16.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226,280.41元,同比增长16.54%;报告期末总资产1,381,859,246.52元,较期初增长5.9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34,016,935.02元,较期初增长3.69%。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疫情、能源价格上涨等不利经营环境,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化解不利因素,保障了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持续获得海外知名客户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高端产品保持增长态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2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高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松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公司董事会秘书柏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于2020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高娟女士、王松周先生、柏林女士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高娟女士减持不超过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25%;王松周先生减持不超过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9%,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柏林女士减持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22年8月12日,公司收到高娟女士、王松周先生、柏林女士的书面通知,截至2022年8月12日,王松周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高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柏林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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