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57,319,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农商行”或“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38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4,444,445股,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644,444,44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6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4,444,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20,222名股东,共计3,657,3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2%,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中,根据银保监相关监管办法,共计810,404,000股涉及相关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因此,该部分股份虽然将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锁定期届满,但根据银保监相关监管办法将于2024年2-3月方可转让,即相关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满五年。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流通限制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与国泰君安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沪农商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沪农商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联席保荐机构对沪农商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57,319,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1、为方便阅读,仅列示解禁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1%以上的股东情况。
2、其他本次上市流通首发限售股份中,剩余限售股数3,973,280股为本次解禁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股东(以下简称“内部职工股股东”)和在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后相关股东受让(以下简称“申报后受让股东”)持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股东承诺,上述内部职工股股东自沪农商行上市36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内部职工股股份不超过其内部职工股持股总数的15%,且5年内转让的内部职工股股份总数不超过其内部职工股持股总数的50%;申报后受让股东自沪农商行上市36个月之内不转让、不上市交易(继承、离婚原因除外)。
3、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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