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8月12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兵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多起诉讼事项影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索菱股份”)、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6日、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债权人债务已基本得到清偿,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将公司及广东索菱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目前尚存在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具体情况为:公司因(2020)辽0192执27号案件于2020年4月22日被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核查,所涉案件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该笔债务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进行了清偿。公司正积极督促管理人协调申请执行人及法院尽快解决该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获悉,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索菱已全部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状》等涉诉材料。现将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共计94名投资者
被告/被告之一: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 (2021)粤03民初3802、5181-518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1、被告索菱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详见附表);
2、被告肖行亦、叶玉娟分别对上述第一项被告索菱股份向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被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6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2021)粤03民初4794、5201、529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1、被告索菱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各原告赔偿投资损失(详见附表);
2、被告肖行亦、叶玉娟分别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被告吴文兴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6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被告邓庆明、林晓罡分别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3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被告郑晓明、苏奇木分别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1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被告童方义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3%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被告魏丙奎分别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1%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被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6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驳回各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2021)粤03民初520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1、被告索菱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徐芳赔偿投资损失79,995.20元;
2、驳回原告徐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2021)粤03民初520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1、被告索菱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施敏芳赔偿投资损失43,696.73元;
2、被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索菱股份债务的6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施敏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附表:
三、投资者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案件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后续,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报备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1.5亿人民币,累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额度情况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在1.5亿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3亿元人民币(包括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中的1.5亿元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除上述额度增加外,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二、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投资期限: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已认购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认购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产品选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风险跟踪:公司及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累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37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43,508,028股变更为847,208,02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350.802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4,720.8028万元。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深验字(2022)第000002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6月27日止,索菱股份已收到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7,881,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7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181,0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索菱股份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350.8028万元。截至2022年6月2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84,720.8028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7,279.89元。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资金1,243,000元转至基本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34.85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被司法划扣资金等的净额为14,400.0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80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9,409.4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557.3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400.1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称其最新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近期新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80000242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冻结时余额为1,231,135.29元。报告期内,该账户解除冻结,公司将节余资金1,243,000元转至基本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7月25日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将节余资金1,243,000元转至基本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结余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使用【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转至公司基本户】。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转至公司基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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