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2 年1-6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 2022 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923.22 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2 年1-6月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 923.22 万元,各项减值准备 2022 年 6 月末余额为 8,319.64 万元。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付版税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预付版税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预付版税按照授权书品是否已出版分为:(1)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2)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其中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又分为未有初稿和已有初稿两类。本公司按照上述预付版税分类的不同,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分别如下:
(1) 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评估,根据已出版全品类图书的各年(含当年)历史销售数量计算各年的销量环比变动率,综合考虑作品的实际销量及未来销售计划等因素预测其在剩余版权期内的预计销量,并测算剩余版权期内可结转的版税金额,若预计剩余版权期内的可结转版税金额低于预付版税账面余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 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
公司对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评估,对于预计无法正常出版且决定终止的预付版权项目,直接将预付版税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终止项目以外的未有初稿的预付版税,公司对超过合同约定交稿时间的预付版税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在此情况下,公司判断作者是否仍在创作和未来交稿的可能性以及自身对作者延期交稿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并对单项测试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经单项评估测试不存在减值的未有初稿的预付版税,及已有初稿但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公司根据预付版税的账龄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未出版作品的预付版税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图书类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结合行业积压图书处理的一般情况和公司处理积压图书的实际经验,于每期期末对库存商品和委托代销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库龄 1 年以内的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 1-2 年的按图书码洋的 1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 年以上的按图书码洋的 2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以图书成本为限。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公司每期末对所持有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 923.22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所有者权益923.22 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1-6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7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11元。截至2021年8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6,061,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310,774.3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105,750,325.64元。
截止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469,007.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373,275.18元;于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095,732.39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净额917,317.4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229,569.05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027,207.9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9月11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12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期末余额明细如下: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效益不含公司发货时产生的运费。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1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2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5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5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1-6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1-6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8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华天勤”)持有公司股份4,790,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5%,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90,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65%。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果麦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785,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5%,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34,9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47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普华天勤、果麦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减持计划
(一)普华天勤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及价格: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告知函涉及减持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告知函涉及减持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4,790,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6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普华天勤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普华天勤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果麦合伙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及价格: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834,9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47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股份减持承诺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本企业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在作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企业作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企业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企业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华天勤、果麦合伙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其所持有股份将于2022年8月30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普华天勤、果麦合伙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2、普华天勤、果麦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普华天勤、果麦合伙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普华天勤、果麦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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