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汉昭先生、郑靭先生、杨荣政先生、杨应喜先生、蔡雯女士、庄胜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彭朝辉先生、梁振锋先生、陈鸣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备案等事宜,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详见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汉昭: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1980年迄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被聘为“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3)委员”,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汉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汉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12,8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8%。陈汉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2、郑靭: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1987年迄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金华大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靭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创发先生为父子关系、与郑侠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郑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12,8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8%。郑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3、杨荣政: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四川大学工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就职于长兴(广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05年迄今就职于公司,曾任供应链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杨荣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荣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杨荣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4、杨应喜: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职称,澳门科技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华南理工大学腐蚀与防腐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学位,曾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主管、工艺主管、制造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迄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杨应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应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应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5、蔡雯: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迄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蔡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蔡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3,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蔡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6、庄胜加: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获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物理系教师。1989年调珠海市工作,历任珠海市电子工业集团公司计算机总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源丰集团公司总经理;北京润达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润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在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副总裁助理,现任全资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胜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庄胜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庄胜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朝辉: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汕头市金龙(集团)有限公司、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1月起至2018年10月任汕头市金正会计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职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职深圳优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中心长。兼职情况:2018年6月起任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起任广东博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起任深圳市品尚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朝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彭朝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朝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2、梁振锋:男,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系,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并获硕士学位。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名誉理事长、第二届(2007-2012年)理事会理事长,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原副院长,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金属材料研究工作,主要方向为金相与金属热处理、粉末冶金及稀土功能材料等。主持了国家钛及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主持、参与十多项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工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项、省部级科技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市科技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发表论文30多篇,获发明专利4件。
梁振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梁振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振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3、陈鸣才: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科院广州化学所,1990年12月至1992年4月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工作;曾为广州化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电子有机聚合物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中科院广州化学所副所长和所长,1993年获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方向为超临界介质中的高分子合成、高分子助剂合成与应用以及高分子高性能化,主持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重点攻关、广东省团队基金和重大重点攻关项目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获授权发明专利30多项,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曾兼任中国化学会理事、全国高分子委员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化学会副理事长、广州市政协委员等职。
陈鸣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鸣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鸣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及公司股东推荐,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珏先生、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珏: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化学专业,学历本科,助理工程师。2011年以来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工程师、项目主管,现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王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2、王志勇: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迄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生产技术员、安全管理员、生产主管、生产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计划部经理。
王志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志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薛依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薛依林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8 月16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依林:男,1982年出生,毕业于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军事高技术管理与应用专业,学历本科,工程师。2017年起曾任公司行政部行政专员、主管,健康安全环保部技术员,现任健康安全环保部安防主管。
薛依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薛依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薛依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相关规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公司于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2018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28,7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80.8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9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将保荐机构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另外,由于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初始存放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之用,且于2017年11月17日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销户,因此未再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2,395,907.39元。
(二)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7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42,600,000.00元,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044,890.43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55,109.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044,890.4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17年12月11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 12个月完成。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0号)。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日(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75,989,269.5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29号)。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555,109.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益。
(二)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未有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未有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八、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5日批准报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表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6,850.71万元,其中:与发行相关的费用739.59万元;变更用途募集资金的金额6,124.06元扣除自募集资金到期日至变更募集资金日止产生的利息收入12.94万元后的金额6,111.12万元。
注2、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项目于2018年9月建设完成。
附表2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 1.00、2.00、4.00、5.00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提交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2.00、3.00 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 1.00、2.00、3.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4.00、5.00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4.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5.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
(如提案3.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每项累计投票提案,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表决权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表决权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每项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 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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