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王伟峰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8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5,093,1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672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532,7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24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60,4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231%。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607,5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285%。
会议由王伟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辽宁中德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5,093,178股。同意213,364,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3%;反对1,19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1%;弃权5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878,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1%;反对1,19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81%;弃权5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非独立董事王伟峰、陈辉、董曙光、陈波瀚、陈昆、程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王伟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46,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6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8%。
表决结果通过。
2.2、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46,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6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8%。
表决结果通过。
2.3、选举董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46,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6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8%。
表决结果通过。
2.4、选举陈波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46,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6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18%。
表决结果通过。
2.5、选举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56,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7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7%。
表决结果通过。
2.6、选举程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7,820,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6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1,334,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64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独立董事蒋悟真、迟梁、李兴尧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蒋悟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56,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70,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7%。
表决结果通过。
3.2、选举迟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3,744,6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25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2%。
表决结果通过。
3.3、选举李兴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15,783,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9,298,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88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选举钱文庆、陆健豪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彭慧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选举钱文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067,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0%。
表决结果通过。
4.2、选举陆健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8,433,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5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48,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王梦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于2022年8月15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钱文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文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钱文庆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提请选举钱文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09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1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2022年8月15 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2年8 月 15 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王伟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王伟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董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伟峰先生、董曙光先生、迟梁先生(独立董事),由王伟峰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委员会委员:王伟峰先生、蒋悟真先生(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独立董事),由蒋悟真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辉先生、蒋悟真先生(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独立董事),由李兴尧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曙光先生、李兴尧先生(独立董事)、迟梁先生(独立董事),由迟梁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规定及公司经营工作安排,董事会决议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孙建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电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全面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陈新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各公司科技条线、新项目等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钱宏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融资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程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聘任徐珍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聘任周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2578888 传真:0512-52572288
电子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王伟峰先生简历
王伟峰先生,男,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伟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目前,王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98,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王伟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王伟峰先生于2021年11月25日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建宇先生简历
孙建宇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曾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年锋电缆(苏州)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天海科宝(鹤壁)汽车电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苏州众利线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常熟讯立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建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孙建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新祥先生简历
陈新祥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曾任常熟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常熟市科技局副局长、常熟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中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新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新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宏燚先生简历
钱宏燚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副总监、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宿迁中利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南中利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宿迁中利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中利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钱宏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钱宏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娴女士简历
程娴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助理会计师。曾就读上海交通大学MBA培训班,曾就职环亚(上海)国际货代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曾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中利集团行政部经理、董办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中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程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程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珍英女士简历
徐珍英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MBA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师。曾先后任职于武钢工技集团通信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徐珍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珍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徐珍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玲女士简历
周玲女士,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职称,于 2017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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