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63 公司简称:联创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4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 年)》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4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相关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年)》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一致同意本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4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0年9月22日至10月8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四)2020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0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日,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查了首次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六)2020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0年 12月 22日,公司实际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1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11.26元/股调整至11.202元/股,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已离职3名授予人员高永红先生、杨满忠先生、王兴辉先生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6月29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高永红、杨满忠、王兴辉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00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
(十一)2022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11.202元/股调整至11.15元/股,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以2022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号)。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02元/股调整至11.15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授予限制性股票:P=P0-V=11.202元/股-0.052元/股=11.1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1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相关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价格调整的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4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roadshow.cnstock.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总裁:伍锐先生;董事会秘书:邓惠霞女士;财务负责人:万云涛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8161979
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互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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