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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分析、战略布局等;

  3、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严格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流程,避免公司信息泄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作出整改,除此之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黄剑锋先生持有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本次股份质押后,黄剑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279,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接到黄剑锋先生的通知,黄剑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2,279,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

  单位:股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剑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均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医疗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5,804,049.03元(不含本报告五、(4)所述的2,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0,441,548.17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按照要求开立非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初始存入金额合计610,059,956.79元,后公司将前期已垫付的各项发行费用替换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608,016.80元;

  注2:2022年1月21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798,619.24元(不含本报告五、(1)、(2)、(3)、(5)所述的合计6,982.7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7,370,905.44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因财务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支出范围(SPD的安全备货金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但不属于可以使用SPD募集资金的投资类别),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合计482.78万元用于采购安全备货及试剂耗材,该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将482.78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2: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8678905094)于2022年3月11日完成注销,剩余募集资金已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3月,根据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3月至6月公司与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对前期开立的募集专户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使用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4月24日。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

  (1)账户冻结的缘由

  A、公司催收应收账款起诉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塞力斯于2022年5月19日起诉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基于《检验试剂、耗材集约化服务项目合同书》产生的欠款、利息及保证金共计110,555,427.35元,并采取了冻结被告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2-045)。

  B、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我公司反诉并冻结银行账户

  2022年7月19日,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我公司进行反诉,依据《检验试剂、耗材集约化服务项目合同书》诉请我公司予以相应合同履行义务,并对我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2)有关诉讼及案件进展情况

  2022年7月8日,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起诉我公司和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联合体,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合同内未履约设备款45459700元;2、合同内未履行的设备资金5000000元;3、断供试剂耗材的违约金1820503元;4、实验室装修建设及认证“IS015189”质量体系的费用745000元及违约金500000元;5、合同期内学术支持、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的费用347626元;6.购置新LIS系统的费用656000元:7、试剂条码管理费用1210300元,以上诉请数额共计55739129元。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起诉状。但实质上我公司已全部履行上述设备供应及增值服务的履行义务。

  2022年7月19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203财保686号,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我公司、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6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并自愿以其名下中信银行青岛分行8110601022901483805定期账户内存款6000万元作为担保。

  2022年8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组织各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我公司认为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公司的诉讼是针对我公司合法合理催收账款进行的反诉讼,有意拖延时间,公司已聘请专业的诉讼律师团队与各方协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有关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A、公司共有1个一般户、3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被冻结一般户截至8月11日账户余额1,554,480.94元,金额较小;被冻结募集专户截至8月11日账户余额59,759,306.17元,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运行造成不利影响,亦未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B、本次公司被司法冻结资金5,6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合并货币资金余额的11.83%、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合并流动资产的1.73%、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8%。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错误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应按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1,3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咏林瑞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咏林瑞福”)在交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659659201018800018159),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日,阿克苏咏林瑞福将1,3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2)2022年3月8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2,2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由塞力斯生物技术用于偿还其到期债务,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3月10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2,2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汇入全资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127905591110501),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5月12日,塞力斯生物技术将3,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汇入控股子公司郑州朗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朗润”)在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银行账号:76130154700005179),该笔资金于当日转入公司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103)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应予支付的银行票据融资款,该笔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2022年4月24日,郑州朗润将75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2022年5月13日,郑州朗润将1,250万元资金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5)因财务人员错误理解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支出范围(SPD的安全备货金属于项目投资范围,但不属于可以使用SPD募集资金的投资类别),将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2278594)中的募集资金合计482.78万元用于采购安全备货及试剂耗材,该募集资金支出不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支出范畴。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将482.78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2022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整改之前,且不规范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上次整改后,公司已落实内部追责、组织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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