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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澹朴”)、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澹朴”)、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若朴”)、白刚、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通兴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股、1,112,175股、125,897股、484,666、2,822,581股。根据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与白刚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函》,确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需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合计持有3,59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海通兴泰与上述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单独持有2,822,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2年7月26日起解除禁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5,9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海通兴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71,6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海通兴泰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分别收到股东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白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和股东海通兴泰出具的《海通兴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在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进行。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承诺所述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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