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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17日(星期三)至08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邮箱dongmiban@ueiib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08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8月24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24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勇先生

  财务总监:田涛先生

  独立董事:刘松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17日(星期三)至08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3729108

  电子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1)。

  2020年6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2022年5月23日,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7010122001034511)、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0277000000983118)、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0277000000983094)、工行三亚分行营业部(账号:2201026229200560517)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38)。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近日,公司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账号:20000002019400029837424)、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账号:200000020194000298419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040160001075570)、工行浦东开发区东绣路支行(账号:1001064929006706487)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3613            公司简称:国联股份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截止2022年6月30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包含其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1)。

  2020年6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2022年4月11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因受疫情影响,存续中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截至2022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2022年1-6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始,截至募集资金到位2019年7月24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1,605.13万元。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05.13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74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21)。

  2019年10月31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74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并于2019年11月完成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IPO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2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2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2、2021-007)。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 币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

  上述1.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2,103,287.68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23)。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数额为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19年10 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方案为:维持上海、成都、武汉、天津、厦门、无锡、重庆、张家港八个城市不变,删除佛山、涿州、邯郸、菏泽、太原五个城市,新增宁波、郑州、杭州、深圳、济南五个城市。具体内容详见《国联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 SaaS 系统研发项目、产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海淀区变更为朝阳区。具体内容详见《国联股份关于变更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海南”)、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上海”),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国联海南增资 1,500 万元、向国联上海增资 2,5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 IPO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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