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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把握市场机遇,精心谋划发展布局,紧紧围绕煤层气增储上产中心任务,着力在安全管理、产能建设、市场营销、技术攻关、管理创效等方面下功夫,运营质量明显改善,盈利水平显著提升,保持了安全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28亿元,同比增长27.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亿元,同比增长116.22%。

  1.狠抓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安全基础管理,集中开展场站标准化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深刻汲取国内燃气行业事故教训,大力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春检、雨季三防等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整改落实。围绕森林防火、受限空间作业、危化品运输等专项课题,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有效提升应急管理和保障能力。以安全责任意识、应知应会、岗位实操等为重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2.优化生产组织,保持稳产增产

  围绕年度任务目标,按照“新井投运稳步降压提产、老井综合施策稳产增产”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新井投运计划,合理控制排采压力,稳步释放新井产能;对已投运井按照“一井一策”原则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降低修井频次,开展增产技术升级改造,有效提升单井生产年限和稳产能力。持续加快产能建设,克服疫情影响,合理组织施工,加快推进集输管网、供电、增压、分输等配套工程建设,着力提高钻井、压裂、排采各环节衔接效率,打造精品工程,为全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3.抢抓市场机遇,提升销量水平

  深入市场调研,加强气量调度,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价格,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报告期内综合销售均价同比上涨超过20%;加快增压站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外输能力,扩大市场覆盖;借助华新燃气管网互联互通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确保产品应销尽销,报告期内实现煤层气销售量5.8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55%。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技术攻关

  围绕打造“采煤采气一体化”瓦斯治理模式及深部煤层气勘探关键技术突破两个方面持续发力,积极与煤矿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合作,不断突破关键技术难题,提高煤矿区瓦斯地面抽采技术水平,为煤矿区在瓦斯地面预抽、采动区抽采、采空区抽采等需求方面提供一体化治理解决方案,服务矿山安全;针对深部煤层气勘查区块储层“大埋深、高应力、多构造、易出粉”等特点,列出科研专项,进行不同开发工艺适应性研究,目前已基本掌握各区块勘探开发规律及配套技术手段,为下一步布局产能建设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同时加大对深部煤层气水平井全周期工艺研究,不断优化生产井各阶段设备及运维工艺,目前已在部分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阶段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148.29万元,同比大幅增加。

  5.聚力管理创效,提升运营质量。

  牢固树立“精益化”发展思路,完善组织架构,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六定”改革落地见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对标一流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推进全面预算和“降减提”“清收清欠”“扭亏脱困”专项行动,通过修旧利废、节能改造、压控管理费用、集中采购等措施,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进一步降低;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有效压控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平均融资成本率同比下降,有效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二)新区块进展

  2022年,按照科学审慎投资的原则,和顺横岭、武乡南、马坊东、临汾等煤层气勘查区块主要是开展技术研究、工艺提升等工作,在摸清区块地质情况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学试验井”生产试验,通过不断完善钻井、压裂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目前,在武乡、横岭区块的试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公司深部煤层气资源区块产能建设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下一步将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工艺进行勘探试验,巩固扩大勘探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柳林石西、和顺横岭、武乡南区块的试井工作,正按照自然资源厅要求加快进行相关数据的测试、收集、整理,编制完善三个储量报告的最终版,准备上报主管部门评审备案。与此同时,公司加快与各市、县级主管部门对接,办理探矿权延续事宜,其中,柳林石西区块、武乡南区块延续资料已上传系统,待审核中;和顺横岭、和顺西正在积极准备有关上报资料。

  (三)成立新公司情况

  公司加大与大型油气企业合作力度,与中石油旗下河北华油集体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河北华油”)共同出资成立山西华焰煤层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焰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比90%,河北华油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华焰公司于2022年5月成立,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合作开发马必东区块25井区煤层气资源事宜。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8月 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 二)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关联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 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运晋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煤运晋城公司委托蓝焰煤层气负责完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侯甲煤业公司”)地面预抽瓦斯井的施工任务,工程内容为施工30口地面预抽瓦斯井。合同签订后,蓝焰煤层气完成了25口煤层气井井场道路、钻井、测井、固井等工程,但是煤运晋城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2016年底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蓝焰煤层气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9月,蓝焰煤层气以煤运晋城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晋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2011年3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26,086,346.10元(《晋审咨B-【2021】173号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瓦斯抽放施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

  2021年12月,晋城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庭审,2022年2月,晋城仲裁委员会下发(2021)晋仲裁字461号裁决书,作出如下裁决:一、裁决解除蓝焰煤层气与煤运晋城公司于2011年3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煤运晋城公司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蓝焰煤层气支付欠付工程款26,086,346.10元;三、本案仲裁费197,061元由煤运晋城公司承担。

  裁决书生效后,因煤运晋城公司一直未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蓝焰煤层气于2022年2月22日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2年3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双方进行询问,形成询问笔录。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执行拍卖程序,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26,086,346.10元。2022年3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在建工程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2022年5月,案涉在建工程(侯甲矿25口井)开始拍卖,由于在拍卖期限内无人竞买,最后流拍。蓝焰煤层气随后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以物抵债申请书》,拟以流拍价26,086,346.10元接收拍卖的案涉在建工程(侯甲矿25口井)。2022年6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以物抵债裁定书》,同意双方用以物抵债方式清偿相关债权债务。截至目前,蓝焰煤层气与煤运晋城公司已完成了开票、入账等手续,本次仲裁、执行程序已履行完毕。

  由于煤运晋城公司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运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下属公司调整及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为12,161.18万元,与本次以物抵债关联交易金额2,608.63万元累计总金额为14,769.81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翟慧兵先生、余孝民先生、王春雨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垚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799号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以自有资金对能源领域、煤层气进行开发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经营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指标

  煤运晋城公司是在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整体改制为山西煤运集团后成立的,是山西煤运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铁路、公路、地销煤炭运销的煤源组织,签订供需合同,编制运销计划,经营销售煤炭,统一结算煤款,并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公司现拥有煤炭生产矿井14座,联合试运转煤矿1座,经营涉及酒店、房地产等多元非煤产业企业27户,以6家县区公司和公铁“两路”贸易单位为基础构建了一体化现代物流产业链。

  山西煤运集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国资委和11个市国资委出资,在原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的基础上重组改制组建的以煤炭生产、运销为主业,辅之煤炭加工转化、煤化工、发电等为一体的现代大型煤炭产业集团,于2007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我国最大的煤炭运销专业企业。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425.97亿元,净资产563.67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9.53亿元,净利润32.52亿元。

  (三)关联关系

  该关联方是山西煤运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该关联方经营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用于抵债的标的物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瓦斯抽放施工工程中25口抽放井钻井工程,工程地点为晋城市阳城县侯甲煤业矿界内。工程主要包括25口井抽放井钻井及其附属工程的临时占地、井场场地及道路、钻井、取芯、固井、测井、套管、机电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山西晋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审核过程中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核预结算资料、市场询价、现场查勘等必要的审核程序,最终出具《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瓦斯抽放施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晋审咨B-【2021】173号),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瓦斯抽放施工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26,086,346.10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根据法院下达的《以物抵债裁定书》办理在建工程及相关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并相互开具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完成以物抵债相关事宜。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标的侯甲矿25口煤层气井所在的郑庄煤层气资源区块阳城片区位于沁水盆地南部,属于全国煤层气资源最为丰富、商业化开发最为成熟的地区,与公司沁水主产区相邻,地质构造相似,具备一定的开发潜力。目前蓝焰煤层气已与该区块采矿权所有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洽谈合作开发事宜。蓝焰煤层气采取以物抵债形式接收以上气井,有利于下一步公司对该区块进行煤层气开发。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物抵债是为了防范与化解潜在风险,有助于解决公司工程款项的清偿,提高公司财务安全性,有利于推进与华北油田分公司的合作,加快该区块产能建设,提升公司煤层气产量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长远利益。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侯甲煤层气开发项目以前年度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用以物抵债方式完成该关联交易,预计会增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23,759,976.04元。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煤运晋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012.89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以物抵债是为了防范与化解潜在风险,有助于解决公司工程款项的清偿,提高公司财务安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长远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依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关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阅有关材料和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以物抵债是为了防范与化解潜在风险,有助于解决公司工程款项的清偿,提高公司财务安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依据,价格公允、合理。我们认为,本次以物抵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侯甲煤业公司地面预抽瓦斯井在建工程诉讼相关资料;

  6、侯甲煤业公司地面预抽瓦斯井在建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999,894,923.31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286,290,584.2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13,604,339.04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194,602.14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0,071,377.6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21,071,377.6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9,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3,898.39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29,966,300.91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307,361,961.8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22,604,339.04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0,024,102.9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268,045,602.41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978,500.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071,377.6元,用于支付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L型井工程:该项目钻井、测井、固井、压裂等主体工程已完工,进入分批结算程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9,052,743.29元。

  2、钻机设备:已签署6台钻机设备的采购合同,部分配套设备采购到位,主机设备进入制造周期。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1,071,377.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020,368.7元。

  详见附件1: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对公存款周计划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538,301.82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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