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东南粤银行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2年8月17日起新增委托广东南粤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广东南粤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广东南粤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广东南粤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财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商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蒋丹

  联系人:张俊成

  电话:020-28308753

  传真:0759-2631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961818

  网址:www.gdnybank.com

  二、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广东南粤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广东南粤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广东南粤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广东南粤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广东南粤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广东南粤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8月17日起在广东南粤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景顺长城安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转换转入业务:

  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862)。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广东南粤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广东南粤银行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广东南粤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广东南粤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广东南粤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961818

  网址:www.gdnybank.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利得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2年8月17日起新增委托利得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利得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利得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利得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俞先佐

  电话:021-60195141

  传真:021-61101630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二、通过利得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利得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利得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利得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利得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利得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利得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利得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8月17日起在利得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注: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利得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利得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利得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利得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利得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