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胡晓生先生、徐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晓生先生、徐高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二、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朱永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朱永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朱永明先生仍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胡晓生先生、徐高先生、朱永明先生在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7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7,816,64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8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限售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8年3月19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核准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2019年1月,公司向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配套资金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47,816,642股公司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7.09元/股。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816,642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票数量如下所示: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因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47,816,642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数由1,113,828,457股变更为1,161,645,099股。

  2019年8月7日,公司因本次交易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20,164,026股股份,总股本数由1,161,645,099股变更为1,141,481,073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股份变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主体及承诺

  (一)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了其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承诺。根据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工商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邹春元、廖新辉以及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华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华鼎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中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履行了相关承诺,且与邹春元、廖新辉以及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华鼎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816,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