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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5月,公司推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177名激励对象969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8日,已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2)。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2)。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1)。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号:2022-06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2年1-6月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56.74万元,冲减坏账准备金额合计404.72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0.8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6.99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261.99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9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合计数与细项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以下各表同。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长期应收款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存货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报告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合同资产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报告期末,合同资产及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2022年1-6月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184.70万元,冲减404.72万元,核销262.87万元,各项资产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9.89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9.89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锐明技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元。

  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83,858,349.24元(含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及理财收益净额31,655,435.0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7,762,477.27元;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70,254.92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88,094.32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1,919,097.16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本一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截至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3,858,349.24元(含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及理财收益净额31,655,435.07元)投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7,762,477.27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共计191,919,097.16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B53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6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3、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4、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9,125.5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9,776.25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已于2021年3月29日失效,公司实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2022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使用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开展现金管理外,其余募集资金111,919,097.16元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719.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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