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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参股公司共同设立半导体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如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或“公司”)近年年度报告所述,公司一直在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加快重塑业务架构,特别是要以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支柱产业为基础,通过上市公司并购等手段,选好赛道确立充分竞争具备硬核技术的新主业,争取在某一细分领域发展成为具有领先地位和强大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更好回报中小股东。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金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功率半导体行业(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6月20日、7月1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现金收购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坚决支持高新发展前述转型战略。为更好的发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实现转型做强的优势,并合理降低、避免因上市公司直接介入新行业并购整合可能面临的标的信息不明确、发展前景不明确、整合经济效益不明确等风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高投集团拟联合高新发展参股公司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半导体产业并购基金,并将该基金作为高新发展转型电子信息半导体领域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围绕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不断为高新发展培育、储备优质并购标的,做大做强功率半导体主业,争取将高新发展打造为半导体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强大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该基金认缴总规模为人民币29.73亿元。

  倍特基金管理公司是高新发展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参股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已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格,倍特投资持有倍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6%,倍特基金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与高新发展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新发展不控制倍特基金管理公司。

  高投集团与倍特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半导体产业并购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模式

  由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与倍特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半导体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名称暂定为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地成都高新区。

  并购基金将不断为高新发展培育、储备半导体领域优质并购标的,尤其是围绕功率半导体产业链不断为高新发展培育、储备优质并购标的,助力高新发展做大做强功率半导体主业。未来条件成熟,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和定位的优质并购标的将优先注入高新发展。

  (二)设立规模

  并购基金总规模29.73亿元,高投集团认缴出资29.7亿元,占比99.9%;倍特基金认缴出资0.03亿元,占比0.1%,资金根据标的投资进度分期到位。

  (三)期限

  并购基金存续期为“5+2”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

  (四)并购基金由高投集团控制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三、本次并购基金设立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控股股东高投集团与倍特基金管理公司共同设立的半导体产业并购基金,服务于高新发展转型,对投资项目筛选、组织实施及投后管理。本次并购基金的设立把握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机遇,有助于挖掘产业上下游优质标的,为公司日后发展培育、筛选半导体相关标的提供支持和有力保障。

  为保障公司稳健的发展,让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未来,条件成熟后,并购基金依法合规的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注入高新发展。这既有利于消除和化解公司并购项目前期的财务等各种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又有助于切实推进公司战略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本并购基金已签署出资协议和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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