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219,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本次质押114,997,604股后,南山集团累积质押股份为154,164,34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97%,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宋建波、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玉6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玉信托计划”)、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46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6%;累积质押154,164,34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6.03%,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
2022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通知:南山集团将其持有的114,997,604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积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质押股份到期的情况。南山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2、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南山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南山集团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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