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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消纳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李春莲

  近日,由于新能源项目投资不到年度计划10%,青海省能源局约谈了8家能源公司加快建设。

  在今年4月29日、5月31日,青海省能源局曾对两批企业进行过约谈,督促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

  针对约谈原因,青海省能源局表示,为加快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和重点市场化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未开工新能源项目按计划建设,实现投资“全年稳”目标。

  “双碳”目标下,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都在加大力度建设风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本应是“大干快上”的态势,为何部分公司对新能源项目不积极,反而需要能源局“催促”?

  据笔者了解,这8家能源公司之所以一直拖延建设进度,与新能源消纳体系不完善有关。

  由于资源禀赋的原因,我国大量风光等新能源都分布在西部地区,但电力负荷多集中在中东部地区。消纳问题已成为西部地区发展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的显著问题。

  8月1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2年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弃风最严重的地区为蒙东,1-6月份风电利用率仅为88.7%;其次为蒙西、吉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1-6月份风电利用率均低于95%。弃光最严重的省份为西藏,1-6月份光伏利用率仅为79.6%;其次为青海,1-6月份光伏利用率为89.1%。

  随着新能源建设不断提速,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步提高,但电网调峰压力也随之增加,这导致风光资源丰富的青海、新疆等省份仍存在弃风、弃光的问题。

  新能源消纳压力日渐凸显。长远来看,新能源发电仍将持续增加。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测算,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数十亿千瓦,成为电力供应主体。

  因此,加速建设消纳体系是大力发展风力、光伏等新能源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如果一味大规模建设新能源,而与之相配套的消纳体系不健全,则会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新能源随机性和波动性等特点比较明显,电力输出不稳定,发电高峰有时并不是用电高峰,因此需要构建系统性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今年7月份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将加大力度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供给”和“消纳”两个部分。

  笔者认为,“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开发建设如火如荼,不少上市公司重金布局风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供给需加快大型风光基地等项目建设,而消纳则需要加快特高压等跨区域输电线路以及储能的建设。新能源供给与消纳建设双管齐下,才能保证新能源发电物尽其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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