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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艳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43人,代表股份318,11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4.734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09,55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3.53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8,556,774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1.203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0,900,419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1.53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张誉腾律师、郝建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559,2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5,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0418%。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战成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245,7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3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1657%。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姜大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235,7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22,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0740%。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张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225,7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1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9823%。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姜云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1,855,79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4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5879%。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唐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058,78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5,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4502%。

  表决结果通过。

  1.07《选举王泽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195,80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8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707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将与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301,9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88,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6813%。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宋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291,99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78,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5896%。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史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427,9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14,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8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4《选举王国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417,99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04,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745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将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刘长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296,9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83,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6355%。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马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12,432,99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19,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8831%。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将与公司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吴春晓女士(后附简历),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张誉腾律师、郝建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吴春晓,女,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经理助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党务干事,中共獐子岛集团总部职能中心支部委员会副书记、书记等职。现任中共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副书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

  吴春晓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6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委托由董事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李卫国先生、战成敏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李卫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国红先生、李卫国先生、战成敏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王国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晓东先生、张昱先生、王国红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张晓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史达先生、李卫国先生、张昱先生、王国红先生、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史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战成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阎忠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唐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姜大为先生为副总裁,刘明先生为副总裁,孙湘女士为财务总监,阎忠吉女士为总裁助理,姜玉宝先生为总裁助理,黄万成先生为总裁助理,武志强先生为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战成敏,男,中共党员,1967年4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14.10-2015.10,任辽宁省长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局、物价局局长;2015.10-016.07,任辽宁省长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经济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局、物价局局长;2016.07-2016.08,任辽宁省长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经济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局、物价局局长,长海县獐子岛镇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部长;2016.08-2019.03,任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部长;2019.03-2020.06,任辽宁省长海县委常委,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獐子岛镇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部长;2020.06-2021.09,任辽宁省长海县委常委,大连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獐子岛镇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部长;2021.09-2022.08,任辽宁省长海县委常委,大连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委员,辽宁省长海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党委书记、武装部第一部长。

  战成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2、唐艳,女,1965年生,大专学历。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曾任大连东方编译公司编辑部主任;大连粮食工业总厂财务会计;香港龙正大连办事处财务总监;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08-2012.02,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2012.02-2012.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管理部经理;2012.04-2013.05,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05-2014.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2014.04-2016.01,任本公司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01-2020.02,任本公司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2-2020.05,任本公司高级总监、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5-2020.07,任本公司高级总监、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7-2021.02,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02-2022.08,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唐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30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3、姜大为,男,1963年3月出生,大连水产学院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998.03-2002.02,任大连市渔政管理所特种海产品管理科科长、增养殖管理科科长;2002.02-2006.02,任大连市渔政管理所副所长;2006.02-2011.01,任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中国海监大连支队副支队长、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长(县处级);2011.02-2022.08,任大连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大连市水产研究所所长。

  姜大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4、刘明,男,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11-2022.08,主要历任本公司海参食品事业部总经理、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公司执行总裁、公司常务副总裁、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除担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獐子岛智能营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5、孙湘,女,1975年12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具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质。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1-2005,历任银河证券大连营业部、城市管理部财务人员、亚洲证券上海总部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05-2011,历任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资企业)管理会计高级主管、大连轮驳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1.04-2020.05,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593)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孙湘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曾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白鲸世界(淳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圣亚文旅产业集团公司任监事会主席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6、阎忠吉,女,1980年11月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经济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高级经理。

  2009.06-2012.05,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发展研究员、投资证券部投资分析员;2012.05-2014.09,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4.09-2019.11,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经理、投资证券部高级经理;2019.11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高级经理。

  阎忠吉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6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除担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前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董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7、姜玉宝,男,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企业管控中心总监。

  2007.11-2017.11,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会计核算部副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营销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海洋食品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冷链物流业务群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助理、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2017.12-2020.07,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企业管控中心总监;2020.07-2022.08,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企业管控中心总监。

  姜玉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除担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獐子岛渔业集团美国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麦克斯国限有限公司及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日本新中株式会社、大连獐子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及青岛前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监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8、黄万成,男,1974年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全国水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供应链事业部总经理、商品研发部经理、休闲食品销售部经理。

  2007.06-2009.07,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食品研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9.07-2010.08,任本公司营销中心技术研发部副经理;2010.08-2013.05,任公司海洋食品研发中心技术研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3.05-2016.12,任公司海洋食品研发中心技术研发部经理;2016.12-2018.05,任本公司商品研发中心总监;2018.05-2019.07,任本公司商品研发中心总监兼休闲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19.07-2020.02,任本公司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商品研发中心总监、休闲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20.02-2020.07,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商品研发中心总监、休闲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20.07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供应链事业部总经理、商品研发部经理、休闲食品销售部经理。

  黄万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00股股票;通过持有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6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9、武志强,男,1973年生,大专学历,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增养殖事业部总经理、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2010,任本公司广鹿分公司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养殖分公司经理、监事、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11.08-2015.12,任大连万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07-2021.08,任本公司三倍体牡蛎事业部总经理、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08-2021.10,任本公司苗种与养殖事业部总经理、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11-2021.12,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苗种与养殖事业部总经理、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12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增养殖事业部总经理、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志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6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监事会委托由监事马晓丹女士主持,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马晓丹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马晓丹,女,中共党员,1990年2月出生,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现就职于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16年4月,任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业务员;2016年5月--2022年7月,历任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专员、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公司律师。2022年7月入职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马晓丹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大连源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除此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任职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并商调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公司工作。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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