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设与管理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为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在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861022101421001676)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鉴于该账户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且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注销了该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2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江海先生因疏忽大意导致在敏感期买入4,500股公司股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江海先生于2022年8月16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4,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8408‰,成交均价为11.27元/股,成交金额为50,715元。经公司核实,吴江海先生买入公司股票系因疏忽了关于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的要求而买入公司股票。
由于公司将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吴江海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4,500股。
二、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的处理
1、吴江海先生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其就本次交易构成的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吴江海先生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如在六个月内出售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将组织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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