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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年8月18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峰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情形。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等部分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以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等部分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中涉及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等部分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铝业”)2022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6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13.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595.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518.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7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758.82万元(含利息),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78,191.78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10,567.0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594.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公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2年1月28日,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7,175.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10833号报告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9,594.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 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该事项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结合2022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综合考虑下半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潘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联农村六社综合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 险废物),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1#泊位: 工业盐、固体氢氧化钠、化肥、金刚砂、己二酸;2#泊位: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液体氢氧化钠、盐酸、苯、环己酮、环己醇),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存: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国家定价、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作为交易价格及费率的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效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年8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等部分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以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等部分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中涉及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等部分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1702                                      公司简称:华峰铝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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