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50,412,500.23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90,412,500.23元,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署,账号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指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开立。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尚有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注2:银行账号39416001040016277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受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署,账号由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指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开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24.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956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支付。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6,000.00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在进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全竣工,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子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了研发中心,再投入将造成资源浪费,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发生,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

  注2:“二代气相分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该募投项目已终止,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6,777.75万元人民币(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二代气相分级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194.7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数据未经审计),专项存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7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尚有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原募投项目投资规划,公司拟投资为9,722.82万元,在公司厂房内建设3,960.00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89.14万元,投入购置部分配套设备及材料,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77.7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为了吸引和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宁波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了“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研发方向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基本重合,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投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之间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方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79,264.55万元,负债总额20,476.61万元,资产净额158,787.9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6,975.18万元,净利润23,783.6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8,981.75万元,负债总额25,286.79万元,资产净额163,694.9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49,473.15万元,净利润为10,139.03万元(未经审计)。

  (二)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3,749.85万元,负债总额52,722.12万元,资产净额31,027.7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3,200.09万元,净利润为7,794.8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8,689.25万元,负债总额75,240.65万元,资产净额33,448.6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2,936.85万元,净利润为2,420.87万元(未经审计)。

  (三)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0,771.51万元,负债总额38,121.98万元,资产净额2,649.5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5,590.73万元,净利润为2,912.6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3,273.64万元,负债总额48,184.27万元,资产净额5,089.38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54,125.57万元,净利润为2,439.85万元(未经审计)。

  (四)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505.41万元,负债总额11,580.31万元,资产净额-74.9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23.47万元,净利润为-74.9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471.71万元,负债总额27,415.69万元,资产净额56.01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1,194.22万元,净利润为130.91万元(未经审计)。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涉及被担保方为公司与全资下属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被担保方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预先审阅,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是为了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5日

  至2022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联系电话:0527-80805920

  电子邮箱:stock@boqianpv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