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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2022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1,149.5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4,303.3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403.3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9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1年7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星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海通证券于2021年1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及“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清市上迳镇上迳村变更为福清市上迳镇县圃村。“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鑫鱼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鉴于福清鑫鱼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设立的募投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及福清鑫鱼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86.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56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9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择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在年度授信预计38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20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2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3)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2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4)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在4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在500万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武平鑫龙港饲料有限公司、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6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3)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参股孙公司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000万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具体每家公司担保额度结合以华龙集团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确定,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3、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1.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台山市金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0.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4月8日、5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018、2022-019、2022-026、2022-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为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为其他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少数股东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7日,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采购原料货款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为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43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华龙集团已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此项业务。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已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采购原料货款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为10,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30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109,593.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9.1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6,84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71%。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供应商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余额为2,743.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jj@jolma.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3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1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

  董事会秘书:戴文增先生;

  财务总监:邓晓慧女士;

  独立董事:潘琰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jj@jolm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戴文增 李佳君

  电话:0591-85628333

  邮箱:ljj@jolma.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668                                公司简称:天马科技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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