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和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内容为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文件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未来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申报进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中涉及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内容并补充了2022年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中涉及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的内容并补充了2022年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涉及授权有效期的内容。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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