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3,859,446股增至111,812,946股。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7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夏成才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珊珊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7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79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8元,募集资金总额606,03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9,105,9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8,164.80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8,164.80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12,223,564.99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6,031,8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6,925,98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105,900.00元,截至2022年5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额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8月17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480,719,464.54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921,939.9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719.62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5,71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前期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45.37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245.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64.99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74号),认为:铖昌科技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铖昌科技公司截至2022年5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6,031,8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6,925,98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105,9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星期一)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2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713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713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2年8月30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件、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713室证券部,邮编:31003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713室
邮政编码:310030
联系人:赵小婷、朱峻瑶
联系电话:0571-81023659
传真电话:0571-81023639
电子邮箱:ccir@zjcckj.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70”,投票简称为“铖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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