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8元,共计募集资金36,64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0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注2]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104.56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金额,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105,000.00万元调整为30,104.5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差异9.65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6月23日,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9.6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额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部分,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合计差额0.01为小数点尾差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尚未完工,尚无法计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8元,共计募集资金36,64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0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4.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与期初累计发生额加上本期发生额的合计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差异9.65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96,499.54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8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9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鉴于此,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投入部分。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