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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7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249.33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7,306.0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2,180.01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601.9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7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及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

  3、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两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表示同意。

  5、2021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6月29日。

  6、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4月29日作为预留授予日,以4.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2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9、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6月8日。

  10、2022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923,4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600股。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资金来源

  1、 回购价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其中派息后的回购价格依据"P=P0-V"计算,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回购总金额为262,740元。

  2、 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90,6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6,885,390股调整为636,794,790股。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0,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的原因及数量、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故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7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6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公司驻地。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2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6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事项:

  2020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根据《股份出售和认购协议》及2016年2月28日签署的《延期函》的相关约定,公司向Yolarno支付了600万澳币预付款,公司起诉Yolarno,要求其全额返还该600万澳币预付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

  2022年1月17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作出支持公司收回600万澳币预付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的判决,Yolarno对该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2022年4月20日,Yolarno同意撤回上诉请求并与公司和解。公司收到法院同意双方和解的判决书,确认Yolarno将分两笔支付公司600万澳元:(1)自2022年4月20日起28天内支付400万澳元;(2)自2022年4月20日起90天内支付200万澳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全部收到相关600万澳元款项。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2年2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发行并上市,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

  3、报告期内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

  (1)2022年4月2日审议事项

  为改善公司员工居住环境,进一步提高员工生活质量,提升员工归属感与稳定性,增强人才吸引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拟投资不超过6,500万元在山东驻地工业园北路建设员工宿舍、食堂及配套活动中心。

  (2)2022年4月20日审议事项

  同意北京得利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北京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得利”),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供应链管理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包装服务;服装服饰批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3)2022年4月27日审议事项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880万元认购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检测”)新增注册资本330万元。增资完成后,鼎安检测注册资本为3,390万元,公司持有其9.7087%股权。

  鼎安检测是一家以提供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评价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主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山东省瞪羚企业。鼎安检测团队有着近30年的行业经验,管理团队稳定,坚持不懈拓展业务,企业发展正步入快速增长阶段,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现已发展成为一家矿山行业安全检测评价及技术服务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未来鼎安检测将逐步介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生物医疗检测服务。

  最近三年,鼎安检测主营业务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复合增长率60%以上。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净利润2,760万元。

  鼎安检测及其原股东承诺,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经审计),如未完成业绩承诺或发生其他有损公司权益事项,公司有权要求鼎安检测或鼎安检测原股东回购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按投资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2022年5月7日审议事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由佳得利设立山东沃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7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19日下午14: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8)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637,608,790元变更为636,885,390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各项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0,600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公告详见2022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7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19日下午15: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8)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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