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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步君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汪程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项目合伙人步君先生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工作调整,德勤华永指派杨蓓女士接替步君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指派杨文惠女士接替周华女士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程女士仍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杨蓓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程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文惠女士。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蓓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程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文惠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218证券简称:伟时电子公告编号:2022-04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渡边庸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8112001012100559929)。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00.6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5,5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367.2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4.4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同意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同意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本事项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考虑到目前“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项目达到拟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已使用7,069.12万元,投资进度为19.61%,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99.27万元。

  自2019年12月以来,一方面,受国内外疫情影响,造成人员、货物的流动,募投项目所需设备的选配、谈判、生产、交付、运输和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延缓的情况。另一方面,原来“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的进度是根据2018年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制定的。当时的产品尺寸主要以中小尺寸为主。随着车载显示行业大屏化的普及,目前产品尺寸以中大尺寸为主,最大达到了48英寸。公司产品的大型化趋势必然导致原有生产线场地、仓储和周转空间严重不足。为了主动融入车载背光显示行业大屏化发展的趋势。公司需要新建厂房、仓库以拓展生产空间来实施“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公司正与政府部门洽谈该项目用地事宜,在取得政府土地之后,我们将对项目更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投资总金额。一旦确认后,公司将及时履行内部流程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最后,叠加俄乌军事冲突、全球经济高度不确定性因素增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368.64万元,投资进度为48.01%,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59.01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影响、人员出行及物流运输受限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设备的选型、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62.88万元,投资进度为44.70%,已签订付款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43.67万元。同样,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研发设备选型、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额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核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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