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37,522,036股(含证券出借2,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5%。本次股份质押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51,86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15%,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本次股份质押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27,86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45%,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2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杉杉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日前,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其拟于近期启动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根据相关约定,杉杉集团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杉杉集团与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对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债券偿付提供担保。该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5.杉杉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