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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若主要结算货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业务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为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或所对冲的敞口期限相匹配,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保障

  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

  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

  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产品出口与境外采购主要以美元结算。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可预期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使用自有资金和利用金融工具提高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助于保障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控。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鉴于前次授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资金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共计42,9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抓紧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

  (五)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晨光新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021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前述授权将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439,394,397.72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0,394,397.72元,定期存款390,000,000.00元,固定收益凭证39,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仅用于公司“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更改为仅用于公司“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情参见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详情参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11,819,460.00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2021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3,698.98万元,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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