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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7)。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为满足实际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方案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4,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四)投资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本次调整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70,522.25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129.66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因此,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会同康冠科技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18年,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为18,864.16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置换金额为18,34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用2,808,525.94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808,525.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置换金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6,0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406.4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以及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0月1日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共计不超过581,500万元人民币,7,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医疗”)获审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人民币。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关联方张斌先生为上述康冠医疗获审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张斌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康冠医疗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康冠医疗提供反担保。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张斌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斌先生为上述康冠医疗获审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事项仅为公司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且不涉及反担保,因此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斌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先生通过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67%的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张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张斌先生本次为公司子公司康冠医疗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康冠医疗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关联方张斌先生本次为公司子公司康冠医疗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康冠医疗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决定聘任范誉舒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誉舒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范誉舒馨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0755-33615999

  电子邮箱:dmbsh@ktc.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 4023 号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范誉舒馨女士个人简历

  范誉舒馨,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关经理,2022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董秘办主任。

  范誉舒馨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范誉舒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誉舒馨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显示产品领域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业务为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互平板、智能电视、专业类显示产品、创新类显示产品等。经过27年的沉淀积累与高速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深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作为国内智能显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一直维持稳步上升的体量和行业地位,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持续增强的竞争力:即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制造、差异化市场策略和优质客户资源、自主品牌与创新类显示产品的加大投入,四者之间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公司有机统一的竞争优势,为公司业绩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6,476,777.02元,同比增长18.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326,708.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1,442,161.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09%。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业务量增长、智能电视平均尺寸增大、核心原材料价格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汇率变动及政府补助增长等多重积极因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经营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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