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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5版)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7版)

  

  (上接C15版)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除特别指出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净资产×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额+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净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的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的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的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53,552.69万元、63,050.56万元及80,557.70万元,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06%、56.39%和45.66%。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9,497.87万元,主要是一方面当年公司盈利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6,664.73万元,另一方面长期借款及递延收益增加导致非流动负债增加2,411.66万元。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加17,507.14万元,主要是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6,276.78万元。2021年大豆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积极在合适点位吸储大豆,存货的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7,367.61万元,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预付款项及应收账款也较上年末增加3,863.17万元、2,991.26万元。

  2、负债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074.64万元、24,163.66万元及33,755.9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19%、61.87%及72.41%。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略有增长。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加9,592.25万元,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3,190.00万元及本期应付账款增加5,341.14万元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1.22%、38.32%、41.90%,近年来相对稳定,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保持在良好水平;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偿债风险较小。

  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还未有主营业务是以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材料、生产及销售大豆蛋白的公司实现上市,公司所处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故公司与全部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进行比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我国A股全部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中按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分类的所有上市公司,下同;其中2021年利息保障倍数计算已剔除大于10,000和小于0的异常数据。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中按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分类的所有上市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6.60、20.71和21.44,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分别为105.22、73.77和63.4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稳中有升,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回款较好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双汇发展、华文食品、绝味食品等以先款后货收款政策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03、8.88和8.27,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分别为6.40、6.26和6.58,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生产计划及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销售模式,重视并不断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为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6,796.84万元、96,606.56万元和122,992.87万元,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5.12%、11.30%和27.31%,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料、少量豆渣的出售等,报告期内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产品包括大豆蛋白(主要是大豆分离蛋白、少量的大豆浓缩蛋白及大豆拉丝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低温食用豆粕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大豆蛋白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1.74%、73.11%和69.83%,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及主要收入来源。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各期境内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52,493.68万元、58,825.27万元和77,397.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48%、60.89%和62.93%,呈不断增长态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对高端蛋白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在2020年境外疫情持续严重的背景下,公司主动加大拓展国内市场力度。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直销/经销)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直销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4,954.31万元、52,655.15万元和68,164.1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1.79%、54.50%和55.42%,呈不断增长态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客户主要为境内客户,一方面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对高端蛋白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在2020年境外疫情持续严重的背景下,公司主动加大拓展国内市场力度。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1,662.75万元、83,103.29万元和107,247.76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大豆蛋白及大豆油成本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大豆蛋白成本占比分别为72.75%、74.78%和70.24%,大豆油成本占比分别为16.32%、17.09%及19.12%,与收入结构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分项目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各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不得免抵税额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70%以上,主要包括原材料(大豆)成本、辅料成本及包装物等。

  2020年及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0,491.53万元、21,581.18万元,增幅分别为20.22%、34.59%,主要系当年主要原材料大豆平均价格上涨较多所致。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为2,211.98万元,较上年减少74.19万元,降低3.25%,主要系当年公司享受当地社保部门出台的社保减免政策所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金额为2,602.94万元,较上年增加390.96万元,增幅为17.67%,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当年不再享受疫情社保减免政策,另一方面公司进行定期工薪调整增加员工工资。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为18,474.09万元,较上年增加1,213.54万元,增幅为7.03%,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计入营业成本所致。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为20,676.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02.04万元,增幅为11.92%,主要原因系计入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较上年增加1,538.71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当年不再享受疫情电费减免政策,电费成本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大豆蛋白和大豆膳食纤维存在境外销售,出口产品税收实行“免、抵、退”政策,增值税免抵退税额中不予抵扣部分会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得免抵税额分别为220.06万元、29.72万元和0万元,随着大豆蛋白和大豆膳食纤维退税率的提高而减少。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134.10万元、13,503.28万元和15,745.11万元,较为稳定,大豆蛋白、大豆油及大豆膳食纤维构成公司主要毛利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和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分别为17.44%、13.98%和12.80%,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①大豆蛋白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大豆蛋白毛利率分别为16.26%、12.01%和12.28%,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由其“毛利加成”的定价策略、原材料大豆成本变动和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该产品的核心定价策略为根据原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等测算的单位成本情况,考虑行业整体供求状况后,加上对应期望的毛利额,向客户进行报价。报告期内,公司大豆蛋白的销量、单位毛利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大豆蛋白单位毛利分别为2,207.27元/吨、1,929.29元/吨和2,332.45元/吨。

  2020年,大豆蛋白毛利率为12.01%,较上年下降4.2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单位毛利下降,若剔除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年大豆蛋白单位毛利为2,182.44元/吨,与2019年大豆蛋白单位毛利基本保持稳定;②2020年主要原材料大豆价格受国际市场行情和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当年采购单价较上年增加37.09%,导致当年单位成本增长较多。在大豆蛋白单位毛利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剔除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单位成本的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③公司与部分境外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在执行期间约定的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转嫁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叠加人民币升值导致的执行期内订单换算成人民币后实际销售价格偏低,导致毛利率降低。

  2021年,大豆蛋白毛利率为12.28%,较2020年上升0.27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

  ②大豆油毛利率变动分析

  大豆油属于居民日常消费品,公司的定价策略主要参考公开市场价格,由国内豆油产量、进口量、国内需求量和原材料成本价格等因素共同决定。

  报告期内,大豆油毛利率分别为13.43%、13.22%和10.60%,整体保持稳定。2020年,大豆油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0.22个百分点,变动较小,主要是随着大豆价格上涨,公司大豆油销售平均价格也随之提高,略低于成本涨幅。2021年,大豆油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2.62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成本端大豆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使得当年单位成本上升幅高于售价上升,导致大豆油整体毛利率下降。

  ③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变动分析

  大豆膳食纤维是公司为实现产业链延长,将大豆蛋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纤维进行再利用而新拓展的业务领域,由于其材料成本较低,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动主要由不同应用领域的客户结构变动导致。

  报告期内,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分别为40.05%、38.51%和32.15%,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等计入营业成本,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降低1.54个百分点;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6.3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大豆蛋白竞争对手亦成功开发出与发行人大豆膳食纤维类似的产品推向市场,产品竞争加剧,市场供应量增加,发行人2021年该产品售价有所降低;另一方面,2021年电费不再享受优惠补贴,电价较2020年提高以及当年高能耗型号产品产量增加使得平均蒸汽能耗提高,综合导致了单位成本的提高。

  3)各销售区域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报告期内,按境内、外销售渠道的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和低温食用豆粕,各期毛利率分别为16.46%、14.97%和13.06%,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以及执行新收入准则所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主要为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各期毛利率分别为18.92%、12.43%和12.36%,2020年境外销售毛利率较上年下降6.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境外业务从销售订单签订到最终实现收入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2020年原材料大豆价格及汇率变动波动剧烈,在执行期间约定的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转嫁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叠加人民币升值导致的执行期内订单换算成人民币后实际销售价格偏低,导致毛利率降低;②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等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毛利率降低。2021年,境外销售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0.07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

  4)各销售模式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报告期内,按直销模式、经销模式分类,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大豆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和低温食用豆粕,各期毛利率分别为16.34%、14.85%和13.01%,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所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产品主要为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集中在境外地区,各期毛利率分别为18.61%、12.93%和12.54%,与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模式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还未有主营业务是以非转基因大豆为原材料、生产及销售大豆蛋白的公司实现上市,公司所处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故公司与全部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进行比较:

  数据来源:WIND中按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分类所有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61%、14.17%和13.09%,呈下降趋势;农副食品加工业毛利率分别为19.34%、17.87%和13.87%,与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二者的数值差异主要原因为:(1)公司与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存在差异,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价格上涨较多;(2)公司与可比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3)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市场覆盖区域存在差异,公司境外销售产品的毛利率受到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价格转嫁周期较长,叠加汇率变动的影响,对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销售费用中运杂费包括代理港杂费及公路运输费用,报关后境外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费用已冲减收入或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发生销售费用2,379.11万元、685.40万元及829.36万元,2019年主要包括运杂费、职工薪酬、包装费和装卸费,合计占比90.45%,销售费用结构保持稳定。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构成履约成本的运杂费、包装费等计入营业成本,故2020年销售费用金额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中按证监会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分类所有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一方面公司长期客户较多,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相对稳定,新客户开发费用较低;另一方面公司大豆油销售多数为客户自提,运费由客户承担。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发生管理费用2,021.67万元、2,089.89万元及2,639.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16%及2.14%,占比小幅下降,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折旧费、中介服务费和维修费等。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管理费用率,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管理费用的管控力度;另一方面公司组织架构比较简单,目前仅公司所在地莘县厂区负责生产、销售,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青岛新嘉华负责部分境外销售。

  3)财务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发生财务费用357.19万元、724.86万元及553.67万元。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367.67万元,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导致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41%、0.75%和0.45%,整体财务费用率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良好,现金流充裕,且并未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借款金额较低,从而财务费用较低。

  4)研发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发生研发费用989.46万元、842.22万元及1,716.33万元,主要构成为材料费和职工薪酬。

  2021年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加了874.11万元,增幅为103.79%,主要系公司加大对新产品品类、产品功能性及工艺的研发所致。公司研发支出均在当期确认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增加研发投入,并将研发成果投入公司产品生产中,使得公司产品的品类及性能稳定性等方面得到提升。公司将持续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

  (5)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C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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