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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88,487,471.2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21,587,491.11元,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82,475,670股为基数,合计转增39,588,3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2,063,992股。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许学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8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88,487,471.2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21,587,491.1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82,475,670股为基数,合计转增39,588,3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2,063,992股。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及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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