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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914,95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7.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41,849,999.80元,扣除发行费用8,742,632.0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3,107,36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16.4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4,562,741.74元,另有20,0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另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权激励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3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49元/股。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3日上市。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登记工作,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19日,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4.60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49%。有关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5月19日上市。

  (二)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2022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4,700万元现金受让浙江埃克盛持有的埃克盛30%股权(对应埃克盛6,6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公司以人民币21,000万元认购标的埃克盛新增注册资本9,429万元,其中,9,429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1,5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埃克盛的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变更为31,429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克盛51%的股权,埃克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和2022年7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2年8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王超先生、徐寅子女士、颜俊文先生和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7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2年8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7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5,914,956.00股,发行价格每股17.05元,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6,081,275.00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1211045029100031032的人民币账户内291,85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85070078801800000732的人民币账户内43,918,724.8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账号为19517001040011441的人民币账户内100,00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人民币441,849,999.80元,扣除公司不含税的承销、保荐费用5,737,051.89元和不含税的其他发行费用3,005,580.1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107,367.7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5,914,95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07,192,411.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4,562,741.7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的保荐协议,银河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2021年1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同时,因募集资金项目“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高宝科技”)实施,公司及高宝科技、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67,1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前述协议,本公司于2022半年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半年度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2022半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407.65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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