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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2,216,0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630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4,461,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920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754,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710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21,1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734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67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 %;反对5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 %;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1,076,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 %;反对5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5%;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韦彦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67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 %;反对 5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1,07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5% %;反对5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1,671,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 %;反对 5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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