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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88161                                公司简称:威高骨科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没有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或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1,584,352.49元,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680,756.1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84,071,249.3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威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威海分行、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1,584,352.49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1年10月11日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1.725%;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1.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协定存款金额共计871,295,015.2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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