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至0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8月31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31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杜振新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至0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伟
电话:0537-2989906
邮箱:cxyy@cisenyy.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理解。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3名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453,313,000元减少至 453,26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331.3万股减少至45,326.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331.3万元减少至45,326.3万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周一)起45天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孙 伟
(4)联系电话:0537-2989906
(5)邮政编码:272037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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