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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李国明先生、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王琨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6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此议

  案。

  关联董事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李国明先生按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同意将公司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更名为海洋工程事业部。

  五、《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六、《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李国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樊春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李国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樊春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樊春艳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樊春艳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本次调整公司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吴培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吴培国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吴培国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培国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八、《关于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对牛文献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牛文献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牛文献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次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樊春艳女士简历

  樊春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8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正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资金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副处长、处长。

  吴培国先生简历

  吴培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施华工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谐慧领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总工程师、厂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苏州林业机械厂厂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助理。

  牛文献先生简历

  牛文献,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10月出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工学学士,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高压管件厂总工程师、副厂长;郑州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热能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女士、监事周云山先生、职工监事田斌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2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燕云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于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4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四)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809.32万元,其中: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4月14日提取募集资金5,200.0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5年4月8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416号)。2015年1月7日提取募集资金3,501.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12月25日,提取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7月4日合计支付货款11,999.94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200.00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8,609.38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1,999.9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809.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6年3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7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8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7月3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300.00万元,暂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8月,公司根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7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1年5月2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1年5月27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2年5月2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00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本金和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部分IPO募投项目,即“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29.5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已于2018年6月12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18年7月4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12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销售合同30.67亿元,同比减少8.37%,另外,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9.88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4亿元,同比增加4.97%;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同比增加71.66%;实现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加42.56%。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7亿元,同比增加65.37%;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同比增加138.01%;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52亿元,同比增加57.27%;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同比减少74.93%。

  在海上风电方面,随着2021年底海上风电抢装潮的结束,国内海上风电步入了平价上网阶段, 国内新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在2022年上半年大多处于资源竟配和开发前期阶段,预计2022年下半年或2023年初进入制造和施工阶段。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开发阶段后,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份相继出台省补政策,发展前景依然明朗。其中,广东省补贴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及2023年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项目,2022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500元,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000元,补贴后项目电价为广东标杆燃煤电价;山东省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浙江省按照“逐步退坡、鼓励先进”的原则逐年制定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实施财政、金融等支持,支持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逐步实现平价上网,2022-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需要扶持的项目,分年度装机总容量分别不超过50万千瓦、100万千瓦、150万千瓦、100万千瓦。

  (二)新业务、新产品情况

  在港口机械领域,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指引下,港口提速绿色发展,致力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发展体系。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对港口码头装卸效率和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港口智能化趋势也逐渐明显,已发展到人工远程操控的半自动化阶段,逐步向全自动化、无人值守迈进。针对港口行业需求,公司已研发出环保、高效的新型岸桥、新型卸船机等智慧港机产品,取得授权专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新型岸桥正在推进首台套项目示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主结构已制作完成,安装总体完成92%。

  在氢能领域,以“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打造“创新链”为路径,以关键材料、核心设备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第一驱动力,持续推动氢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大产品产业化应用示范和推广,积极探索氢能技术研究与商业化发展,打造可持续的创新生态体系,形成具有华电特色的绿色氢能产业生态。公司已完成大容量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和部分氢能核心材料的开发,并持续加大在新型高效电解制氢技术(包括高效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电解水装置等)、氢燃料电池供能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力度。其中,12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与气体扩散层产品已成功下线,后续将依托氢能产业链示范项目推进相关电解水制氢装置的应用。

  在光伏领域,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策。随着我国整县分布式光伏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地区加快了建设分布式光伏的步伐。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利于集约开发、削减电力尖峰负荷、优化配电网投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在今后的发展中,分布式光伏发电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有重大意义,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公司已参与山西区域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包含大同云冈区整县域分布式光伏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签订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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