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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修订并编制《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修订并编制《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7日下午15:30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7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7日

  至2022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6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联系人:王晓兰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修订并编制《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修订并编制《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主要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情况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调整情况

  公司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四)《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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